| 释义 | 
		     法律分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如下: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