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抵扣的发票购货方怎么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
释义 | 已抵扣的发票购货方开红字发票申请单方法如下: 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的处理程序。销货方发生销货退回业务,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时按照《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抵扣的处理规则。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给销售方的,购买方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程序。销售方发生销售退回业务,且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费用发票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上填写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报由购买方提供的相关方面的情况说明。 具体操作如下: 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 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方法二: 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知单. 方法三: 1、销货方让购货方提供购货方所在地(区)税务局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知单"通知单上标明所开红字发票的详细信息及开具红字发票的的理由. 2、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3、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点击"打开的发票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 --点击"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发票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发票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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