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有哪些? |
| 释义 | 有下列原因:1.使用了《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为商标的标志。2.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易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3.没有找到专业的商标代理人,企业找到的商标代理人专业知识有限或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委托人权益接受委托4.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5.商标与驰名商标文字近似。 一、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如下: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2、禁止不当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 二、有什么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 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具体如下: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与外国国家名、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但经国家政府同意的除外;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但经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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