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患有胰腺炎,购买重疾险时是否需要告知?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能力、疾病状况等情况已知或者明知,或者有明确的告知义务,未尽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能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能力、疾病状况等情况已知或者明知,或者有明确的告知义务,未尽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能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第二十三条:参加医疗保障的个人和单位应当如实向所在的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报告其本人或者参保人员的真实身份、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工作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医疗服务需求情况、医疗费用支付情况等。 结论:如果患有胰腺炎等疾病,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若未告知或者故意隐瞒,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投保人也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投保时需履行的告知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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