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风险保障的一类保险,保险公司在客户患有保险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时承担给付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在核定理赔时,常会因为客户未如实告知或保险条款规定未知患病而拒赔。此时,客户可以在法律层面上寻求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七条: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2.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保险人未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因此,客户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给付责任,并可以要求加倍支付利息,同时应当注意向保险公司告知真实病情,遵守良好信用原则,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