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注册建筑公司法人要求,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