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949年6月6日江西省委成立,中共江西省委隶属中共中央华中局(12月改为中南局)领导。1949年6月3日,中共中央批准江西省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组成人员名单。6月4日,陈正人等一行抵达南昌。6日,中共江西省委正式成立。 1949年6月1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宣告成立,邵式平为主席,范式人、方志纯为副主席。18日,省人民政府、南昌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整顿市场、巩固人民币信用的决定,明令禁止银元流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