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公司拒赔关节炎是否需要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应当有法律依据。关节炎是否属于保险条款所列举的重疾范畴应当明确,否则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公证处理。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应当履行保险义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当事人之一请求公证的,应当依法办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期限内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4.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明确列举出保险公司赔付的重疾范畴,以及赔付方式和标准等相关内容,否则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当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关节炎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明确关节炎是否属于合同中列举的重疾范畴,并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公证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