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很多公司的请假制度十分繁琐,要是在申请时间内没被通过,而自己又有急事需要走人的话,那就不可能再等下去了,于是,就有很多人会因此选择旷工。而实际中很多公司会以旷工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但是,一般来说劳动者仅旷工一次两次就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很多人会认为这种处罚太过严厉。 其实旷工之后可不可以就此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得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没有旷工的规定。要是说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旷工的,且该规定是依法定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了的,那就没办法,员工旷工了就可以按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反之,用人单位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没有以合法的程序把旷工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单位就需要为此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责任。 按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实际中,很多人被公司以各种理由解除了劳动关系,其实有些看似是自己违规,其实是公司方面不按规定,就像旷工之后公司方面的处理方式。所以,员工要是觉得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旷工处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比如说旷工到什么程度,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就得按事实判断了。因此,要是对具体断定有困难的,但是实际损失又大,比如说本来公司应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却因此不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