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户给儿子的房子要过户给儿媳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房子是通过买卖过户给儿子的话,只登记在儿子一人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儿子一方财产。如果房产是赠与过户给儿子的话,那么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 一、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已婚子女算共同财产吗 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二、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到底属于共有财产么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结婚以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明确指出给谁的,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一般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在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一方子女的名下的,可以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一方的赠与,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父亲将房子过户给儿子选择什么方式好 父亲将房子过户给儿子选择赠予或买卖过户的方式较好,继承过户的方式只有在父亲去世后方可采用。赠予或买卖过户需要签订赠予或买卖合同,父亲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然后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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