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司法》 第十条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一、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有符合人数的股东;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3、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4、符合其他法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都有哪些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进行,如下:(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