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有: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前者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标准: 1、构成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犯本罪致被害人重伤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本罪致被害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被害人重伤残疾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或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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