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入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入户口本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立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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