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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会计核算有关税收风险
释义
    1.节税,最直接的思想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筹划理论界称之为税额式筹划。“收入总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最主要的形成因素,根据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可知,新申报表基本上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之上。例如新申报表第1行的“销售(营业)收入”口径反映的是纳税人按照新会计准则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所以,若想减少税收风险,日常会计核算对于各项业务就应在账面上一清二楚,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
    (1)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所以企业会计核算中对不同税率的商品或货物,最好分项目或分明细科目设账核算;而对于混合销售业务,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核算时应将收入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分税种按税率筹划缴纳税金。
    (2)纳税人出口不同税率的商品或货物,也应分别核算,核算不清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目前我国出口退税税种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率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量,从资金的时间价值来看,这将给企业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的负担。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例如,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所以企业应将国债及其他债券利息收入分别核算;30万元以下的技术转让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对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都应单独核算,若难以分清,则丧失了享受税收优惠的机会。
    2.根据国税总局的通知:对纳税人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这样,即使企业经营业绩较佳,如果企业会计资料混乱,税务机关难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也只能采用核定征收,这要比实际应纳的税款高出很多。例如,《》对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按照不同的行业确定在7%~40%的幅度内,事实上企业的平均利润率远没有这么高;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经营不善,确实亏损,在查账征收方式下,企业亏损还有5年的弥补期,这项优惠是核定征收方式无法享受的。因此,纳税人应当加强财务核算,主动争取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税收损失。
    3.分清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广告费的认定:(1)广告费是通过专门机构(经工商部门批准的)制作的;(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的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应严格区分开来,凡不符合广告费条件的,应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
    广告费的所得税处理: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以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业务宣传费的所得税处理: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
    因此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尽量取得广告业通用的发票,同时还应避免将广告费混淆为业务宣传费。笔者在审计中发现,有些企业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销售费用”同一个二级科目列示为“广宣费”,如此核算,在年底汇算清缴时则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从而加大了税收成本。反之,如果将不符合规定的业务宣传费列为广告费,则会导致偷漏税,处罚成本更高。
    4.原始凭证管理。企业申报表上的“扣除项目”必须合法真实。原始凭证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合法的原始凭证包括: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不套印监制章的发票(邮局、银行、保险、交通等部门的收据);财政部门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据(公路、交通、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收费收据)。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是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一旦纳税人发票等取得不合法,可能会沾上“偷税”的罪名,将接受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提示纳税人在发票等原始凭证管理方面需注意:(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支付费用无发票等正规收据而以白条入账的,不得在税前扣除;(2)取得发票等收据的时限为:本年度12月31日前,未在12月31日前取得正规发票或收据已估价入账的存货、固定资产、期间费用等,做纳税调增处理。
    一、卖房子需要交哪些税?大概要多少
    买卖房屋应缴纳的税费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缴纳数额要根据房屋价格来计算,没有统一的数额。
    一、营业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转让购买的房产,要按销售不动产的标准来收取营业税,即税率为5%。
    二、企业所得税。取得房产销售收入应并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准予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三、印花税。公司卖房子需要要缴纳税0.5‰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
    四、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应纳税额=增值额×30%。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7%;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六、堤围防护费。堤围防护费按照企业性质的不同纳税标准有所差别,分别为内资企业按计税收入额的0.1%缴纳,外资企业按计税收入额的0.09%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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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1 15: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