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保障被告人权利的重要环节,但时间通常有限。在会见前,被告人应提前准备好问题清单,以便能够充分利用会见时间。律师也应提前了解案件详情,以便能够针对性地进行询问和建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可以聘请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权会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有权会见被羁押、被拘留、被逮捕、被审查或者被起诉的当事人。”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调整刑事诉讼活动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 因此,被告人和律师都应当充分利用有限的会见时间,充分沟通交流,以确保被告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为案件的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