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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要如何处理
释义
    离婚时的债务处理比较复杂,可以用以下简单的方式来理解:
    1、两个人都认可的债务,共同商量处理;
    2、离婚时一方有债务但是没说或不认为对外有债务,离婚时当作没有共同债务处理。
    3、离婚时一方拿出欠条,说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虽然反对但没有相反证据,当作是共同债务处理。
    4、借钱一方自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作个人债务处理,不用共同偿还。
    一、夫债妻还的法律规定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不存在夫债妻还的可能性。
    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极共同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二、如何认定夫妻的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1、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2、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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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23: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