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撤回证言可能导致证据不足,影响案件审理。但撤回证言本身并不足以改变原有证据所形成的事实认定。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证人撤回证言,经法庭许可,可以撤回。但如该证言对查清犯罪事实有重要意义的,不得撤回。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定罪量刑应当根据确实、充分的证据,不能以推定、猜测代替证据。证据不足的,应当判决无罪。 3.《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撤回,或者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反驳、否认,应当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