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申请 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按照《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