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补离婚证不需要两个人一起,谁把离婚证丢失谁来补就行,具体如下:
 1、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审查程序;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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