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孕妇犯罪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罪犯正在怀孕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罪犯怀孕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一、死刑立即执行该怎样活命 死刑立即执行的如果有下列情形可能可以活命: 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 2、有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情形之一的; 3、罪犯正在怀孕等情形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二、死刑缓期适用于哪些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死刑缓期全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适用于那些罪行极其恶劣、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情况又没有严重到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应处行为人以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同时注意死刑缓期不适用于具有犯罪时未成年或审判时怀孕等情形的罪犯。 三、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