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不同城市购买房子能用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可以在不同城市购买房子,职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其中住房公积金外地买房,也就可以提交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得内存储余额的申请:1、在外地租房自住的职工;2、需要出境定居的职工;3、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4、离休、退休的职工;5、非本市户口职工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8、需要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10、下岗及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的,且连续下岗和失业12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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