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是我的外面电闸坏了我自己买了一个让物业给我换上物业说这是有偿服务这个收费合理吗 |
释义 | 合理物业收费应遵循公开、合理、适应服务水平的原则。可向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应退还,法院支持业主权益。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委员会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移交相关资料和专项维修资金,法院应予支持。若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并要求继续收费,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物价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扩展资料:《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语 合理维权,维护权益。对于物业收费不合理的情况,可向当地物价局或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根据相关法规,物业服务收费应合理公开,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业主可提出抗辩并要求退还违规费用。同时,人民法院将支持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相关资料和维修资金。维权行动,维护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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