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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能否减免
释义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可以减免。行政机关加处罚款不能免除,可以减免,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哪些情况行政机关终结执行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3、执行标的灭失的;
    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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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8 16: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