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不平致男子骑电动车自己摔倒身亡 公路局被判赔16万,怎么看? |
释义 | 贺某在一场意外交通事故中死亡,家人认为该事故道路存在安全隐患,遂将该道路管理部门告上法庭。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2012年4月24日晚11点,曾森驾驶大客车经过107国道湘潭县路段,突遇路面坑槽,因操作不当,车辆严重颠簸,造成车内王林等5名乘客受伤。其中,王林最为严重,后鉴定为九级伤残,经济损失136062.5元。 湘潭县法院审理认为,从事故发生的概率而言,事发路段来往车辆甚多,因路面坑槽导致事故的毕竟只是少数。 只要驾驶员正常操作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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