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闯了红灯后,属于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两次以上达到十二分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 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 行政处罚 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