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单位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16%(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12%) ②失业保险:0.6%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6.7%0.8% 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 ,八类行业1.9%),实际缴费费率为基准费率加浮动费率之和的50%,最低为0.1%,最高为1.425%。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0.8% ⑥合计:25%-26.325%(不含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 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 ⑥合计:10.4%。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