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一、夫妻离婚时宅基地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大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仅包括一方个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据此,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宅基地不能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宅基地纠纷律师咨询 出现宅基地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是可以交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调解。还可以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须首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处理,对此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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