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出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重复缴纳的情形,可以选择暂停其中的一个,到社保中心将两个社保号进行合并。根据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