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商标注册的含义是什么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权 的原始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通过实际使用而取得商标专有权的使用原则。 另一种是通过相关注册程序获得商标权的注册原则。 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商标自身的特点、性质有关,也有我国基本国情等方面的原因,加之商标程序设计也存在不合理之处,片面强调了注册在先而忽略了商标使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才会使得我国的商标注册原则受到了一些质疑。 但是,我国基本国情特殊,不适合采用使用原则,因为其在先使用的举证在我国就缺乏可实施性。加之我国立法借鉴、法律制度、传统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商标权取得制度仍将坚持注册原则。 必须针对具体问题做出适当调整,例如,进一步完善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在注册制度下,如何处理注册与在先使用商标关系等。这样我国的商标注册制度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商标事业的发展。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