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里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写明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9、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