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两者区别:     1、时间段不同     两者代表时间的前后,前者是代表到期前的时间,后者是代表到期后的时间     2、意义不同     到期前后的意义不同,到期前可以有时间可以缓冲,到期后的时间是为了催交     3、法律责任不同     到期前不需履行相应的逾期责任,到期后需履行规定的法律责任     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指的是到期前的30日,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指的是到期后的30日内;届时到的意思     “届”是到的意思,届满即到期     可以把它们拆分出来,文字和数字拆分,即有效期届满前和三十日;有效期届满和三十日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