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颅内占位被拒赔,该如何处理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之所以会拒绝赔偿颅内占位的医疗费用,往往是因为存在以下情况:首先,保险合同中可能存在对颅内占位的免责条款;其次,保险公司可能认定颅内占位是在合同生效之前存在的已知病或者先天性疾病;最后,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颅内占位的责任,而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偿,则需要考虑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约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除外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公序良俗,不得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合同中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告知义务,应当明确约定,告知的内容应当是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所需的重要事项。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人有权向受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要求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受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作虚假陈述。 总之,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颅内占位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应当首先查看保险合同中是否存在免责条款,如果没有,则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颅内占位的意外伤害是在合同生效之后发生的,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偿,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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