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买房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夫妻一方借钱买房,属于家庭生活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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