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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确定土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释义
    基本农田的范围和保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包括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改造的中低产田和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基本农田属于重点保护的耕地,非特殊情况不得占用,而一般农田则没有基本农田保护的严格要求。各地应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法律分析
    一、哪些土地属于基本农田
    1、下列土地属于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区别是什么
    1、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主要区别在于基本农田属于重点保护的耕地种类,非特别情况不得占用,一般农田可以没有基本农田保护严格。
    2、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结语
    基本农田是指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具备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和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这些耕地。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的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重点保护的耕地种类,非特殊情况不得占用,而一般农田则没有基本农田的严格保护要求。基本农田保护的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一般应占耕地的80%以上。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而基本农田保护区则是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设立的特定区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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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1: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