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这里填的名称是否是有规定的,还是都可以写? |
释义 | 开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这里填的名称是否是有规定的,还是都可以写?有法律规定的,不能乱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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