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交通事故如何理赔 |
释义 | 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方式: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当车辆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按照下述步骤办理索赔: 1、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险别,保险期限等事项,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出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人报案。在保险公司抵达出险现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对受损的保险标的进行必要的整理。对于火灾或机动车辆出险,被保险人在出险现场应服从消防部门或公安交通部门的现场指挥。 2、接受保险公司检验。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关)在出险现场检验受损的保险标的,并提供各种方便,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3、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索赔单证。被保险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单证。 财产类损失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 (2)已交纳保险费的凭证; (3)有关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件。前者如账册、收据、发票装箱单等,后者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 (4)证明保险事故及其损害后果的文件。如保险事故调查检验报告、出险证明、损害鉴定证明等。 (5)索赔清单。包括受损财产清单、各种费用(如施救整理费用)清单等及其它按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6)涉及诉讼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 机动车辆事故索赔一般应提供如下单证: (1)保险单 (2)出险通知书 (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 (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 (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 (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领取保险赔款 (1)接到领取赔款通知后,被保险人应尽快领取保险赔款,部分赔款超出三个月不领保险公司视为放弃领取。 (2)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个人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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