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医专家证言可以作为重要证据,但不能单独用来推翻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需要鉴定的问题,可以请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作为证据使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证据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鉴定意见并非绝对可信和决定性,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取得更为可靠的结论。 3.《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再鉴定。 因此,法医专家证言虽然重要,但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不能单独用来推翻其他证据。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再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