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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什么
释义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的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一、一般安全事故如何定义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就是关于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相关内容,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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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11: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