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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妇受惊吓对方负法律责任吗
释义
    孕妇受惊吓对方是否负法律责任,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是行为人故意追求伤害或致人死亡的目的,手段恶劣并且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实际结果定罪量刑,涉嫌故意伤害罪,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2、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仅为戏弄,而没有造成严重不良结果,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3、如果行为人仅为戏弄而且手段并不过分,但是因为行为人不可获知的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应认定为意外事件,根据造成的伤害有可能负法律责任;
    4、如果行为人属于无意恐吓,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民事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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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0 21: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