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是指
释义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是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一、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分别如下:
    1、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骨、豹骨、羚羊角、鹿茸(梅花鹿);
    2、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鹿茸(马鹿)、甘草、麝香、蟾酥;黄连、黄柏、蛤蟆油、蛤蚧、穿山甲、厚朴、杜仲;金钱白花蛇、乌梢蛇、蕲蛇、人参、熊胆、血竭;
    3、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紫草、阿魏、防风、山茱萸、猪苓、肉苁蓉;川贝母、伊贝母、五味子、胡黄连、黄芩、连翘、石斛;蔓荆子、诃子、刺五加、秦艽、远志、天冬;龙胆、细辛、羌活。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采猎管理如下:
    1、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采猎、收购二、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
    2、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
    3、不得在禁止采猎期、禁止采猎区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并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
    4、二、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面或其他单位按照计划收购。
    综上所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之外,需要增加的野生药材保护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抄送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
    一级: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8 1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