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的出资额是公司的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在交纳出资额时,如果是以货币出资的,需要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如果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要办理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