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债权转让通知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所以,合同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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