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如何执行? |
释义 | 根据刑诉法解释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 拘传怎么执行 根据刑诉法解释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拘传被告人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怎么才算拘传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 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如果犯罪嫌疑人抗拒拘传侦查官员可以使用戒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拘传的时间怎么算 拘传的时间的计算是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拘传后释放还会接着拘传吗 关于拘传后释放还会接着拘传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拘传后释放还会接着拘传吗 不一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期满后可以依据案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拘传前已经拘留的不得再次拘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拘传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拘传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第七十六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二、什么时候可以对当事人拘传 在刑事案件中拘传的适用对象只有两个一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二是被告人。 这就说明有两种情况是不得拘传的: 1、讯问已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提审就可以不用再拘传。 2、拘传只适用犯罪嫌疑恩、被告人其他当事人不适用譬如证人、行为人家属等。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拘传: 1、从当事人的范围我们知道拘传当事人首先当事人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当事人经过依法传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就使用拘传;或者如果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为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不经过传唤直接拘传当事人。 那么也许会有疑问拘传前是否都应该先依法传唤 首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是否拘留。 其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由此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没有经过传唤的的情况下直接进行拘传也不违法。 按通常情况应是先合法传唤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再实施拘传。在实践中是先传唤还是直接进行拘传由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诉讼的需要决定。 当事人拘传接受讯问后根据讯问的内容有两种结果: 一是在拘传期间内决定变更强制措施的这就意味着已经涉嫌犯罪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是在拘传期间内不变更其他强制措施的结束拘传恢复自由。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经过依法传唤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在被拘传以后是否还会被第2次拘传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够以连续拘传的形式来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专门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刑事拘留来说针对的对象一般是重大嫌疑分子和现行犯。对于被采取刑事拘留后的行为人来说会面临哪些后果? 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 都已经刑事拘留了接下来就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逮捕一个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接下来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对于需要采取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来说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间需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刑事拘留的行为人需要了解执行刑事拘留需要遵守哪些义务和享有哪些权利。 拘传的手续 拘传的手续: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通知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协助。3.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4.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被拘传人拒绝填写的公安司法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5.讯问结束后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的条件应当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将其放回恢复其人身自由。6.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拘传但是对于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间隔问题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防止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被拘传人保证被拘传人有一定的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时间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应以不少于12小时为宜。7.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拘传时限届满仍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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