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重疾险拒赔乳腺癌,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疾病的情况?
释义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其核心是对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的风险进行保障。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故意隐瞒已经患有的疾病,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这种行为被称为“故意隐瞒疾病”。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并不知道自己患有某种疾病,保险公司就无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故意不如实告知,致使保险人在订立、修改合同时无法准确评估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因欺诈、胁迫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
    3.《乳腺癌防治规范》规定:“乳腺癌初发病例的34%患者没有任何症状,常常通过体检或其他原因被诊断出,所以乳腺癌的早期发现和治疗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故意隐瞒已经患有乳腺癌等疾病,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并不知道自己患有乳腺癌,保险公司就无权拒绝理赔。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以便在需要时获得及时的理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3 2: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