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弄丢了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欠条弄丢了钱可以要回来,可以跟对方说明欠条丢失,在对方还款的时候出具收条或者其他证明已经还款的凭证,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 一、借钱不还如何收集证据 遇到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收集证据: 1、出具借条、欠条等借款凭证,证明存在借款事实,且已经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但债务人并为还款。 2、向债务人讨债时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这样债务人拒绝还款的意思表示就会被记录下来。 3、收集对方的财产信息,避免对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主要调查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 二、没有欠条欠我钱怎么办? 欠钱没有欠条,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 协商不成债务人不出具欠条或不承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三、没有证据我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债务人还款的时候,理应收回欠条,或者让债权人出具收条,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终结。在没有收回欠条也未让债务人出具收条的情况下,作为债务人需要有证据证明还款的事实,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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