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违法取得的证据无效,非法取证不能作为证据。
 非法证据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主要是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7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
 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例如,商场保安人员主持的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
 3、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例如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供述、陈述和证言;
 4、未经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出示并查证属实的证据材料。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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