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
释义 | 合同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效,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认定无效并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无效。无效后应返还财产或补偿损失,有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双方有过错则各自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合同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认定该合同无效,并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延伸 损害赔偿责任的界定标准与实践中的应用 损害赔偿责任的界定标准是指在法律领域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应对损害进行赔偿的准则或规范。在实践中,界定损害赔偿责任的标准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如行为主体的过失程度、损害的性质与程度、因果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界定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实践中的应用则是指在具体案件中根据界定标准来判断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据此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在实践中,法院、仲裁机构等司法机关会根据界定标准来进行判决或裁决,以保障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恶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合同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认定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返还财产或进行补偿。损害赔偿责任的界定标准涉及过失程度、损害性质与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司法机关将根据界定标准判决或裁决,以维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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