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如何应对乱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 |
释义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针对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涂写、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拓展延伸 城市管理如何有效打击乱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有效打击乱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首先,加强巡查和监控,增加城市管理人员的数量和力度,加大对乱贴小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其次,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提供举报渠道和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乱贴小广告。此外,加强与广告从业者的合作,建立规范的广告发布渠道,引导广告行业健康发展。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城市管理部门可以有效打击乱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维护城市的整洁和市民的权益。 结语 加强城市管理,打击乱贴小广告行为,是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要举措。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警告、罚款等措施,迫使违法行为者纠正错误。同时,建立举报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整洁的城市环境。与广告从业者合作,规范广告发布渠道,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综合手段,我们将共同努力,保护城市的面貌,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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