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私房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私房出租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办理备案手续。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作用 不动产权证书具有以下作用: (一)通过不动产权证书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状态,对抗第三人; (二)通过不动产权证书保护房地产与权利人间的法律支配关系; (三)通过不动产权证书公示房地产权利变动状况,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表现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表现有:租金支付纠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纠纷;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纠纷;转租纠纷;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