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罪过事件包括的是什么 |
释义 | 无罪过事件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些无罪过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定损害,但是因为法律规定了其正当性,对其不进行处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一、怎样认定侵权行为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定侵权行为: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 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少; 3、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 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 二、避险过当存在故意吗 避险过当不存在故意。避险过当是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其罪过形式不可能是直接故意,虽然避险行为是有意实施的,但这种”故意“是避险意图的内容,而不是罪过中的直接故意,行为人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而不是追求对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损害。 三、意外事件和过失致人死亡区分 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有相似之处,表现在行为人事实上都没有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危害结果。在意外事件中行为人是不应当预见、不能够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疏忽大意的过失的行为人是应当预见、能够预见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二者区分的关键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预见、能够预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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